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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6486 感烟火灾探测器检验烟箱(标准烟箱)

感烟火灾探测器检验烟箱(标准烟箱)符合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符合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根据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电原理)和电离原理(离子感烟)工作的报警器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各功能性检测。

ZY6486感烟火灾探测器检验烟箱(标准烟箱)


1、整机外形

一、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根据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电原理)和电离原理(离子感烟)工作的报警器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各功能性检测。

1.2检测项目:

1.2.1响应阈值试验

1.2.2功能试验

1.2.3电池故障报警试验

1.2.4极性反接试验

1.2.5通电试验

1.2.6重复性试验;

1.2.7方位试验;

1.2.8一致性试验;

1.2.9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1.2.10气流试验;

1.2.11环境光线试验;

1.2.12高温试验

二、符合标准

2.1符合GB4715-2005《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4.2节“重复性试验”;

4.3节“方位试验”;

4.4节“一致性试验”;

4.5节“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6节“气流试验”;

4.7节“环境光线试验”;

4.8节“高温试验”。

2.2符合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5.2节“响应阈值的测试”;

5.3节“功能试验”;

5.4节“电池故障报警试验”;

5.5节“极性反接试验”;

5.9节“通电试验”;

5.10节“重复性试验”;

5.11节“方位试验”;

5.12节“一致性试验”;

5.13节“电压波动试验”;

5.14节“气流试验”;

5.15节“高温试验”;

4.16节“环境光线试验”。

三、主要技术特点:

3.1环形箱体:模块化设计、具有传感器预留孔,预留生产插框接口、具有升级扩展空间;

3.2控制部分:采用美国NI公司专用精密仪器开发LabView软件开发,界面清晰简约,能自动识别报警、换气、记录、自动角度旋转、风速切换等,显示风速、温度、浓度、升烟速率等试验参数;

3.3光学密度计:反射式、隔震设计,自动零点校正,自动修正烟尘污染测量偏差;

3.4试验烟:采用液体石蜡气溶胶发生器。粒径分布均匀,产烟稳定,粒径占烟粒子数90%以上。自动发烟,由控制主机闭环控制升烟速率,自动清除管路余烟;

3.5循环风、混烟、加热插箱:由六只循环风扇,风扇采用PWM控制方式,两层混烟板,可控硅控制加热棒;

3.6电动吊盘:采用伺服马达控制,自动控制烟感安装吊盘的方位角,设定有转接板;

3.7排烟换气部分:由大流量风机控制,设有止回阀由计算机程序执行控制;

3.8进气系统:采用多层过滤器,确保烟箱内进气的洁净;

四、主要技术参数:

4.1仪器组成:由环形箱体、产烟装置、试验区、烟浓度测量、气流调节部分、测量部分组成;

4.2试验箱:

4.2.1组成:由试验区、电动吊盘、排烟换气部分、进气部分、测量部分组成;

4.2.2结构:为闭环密闭箱体结构。箱体为三层,中间为石棉层,外壳为高温静电烤漆。

4.2.3规格:试验区为425mm*425mm*1100mm;

4.2.4气流速度:0.8 m/s±0.1 m/s;

4.3产烟装置:

4.3.1试验烟:采用液体石蜡气溶胶发生器;

4.3.2粒径:0.2um~1.0um,占烟粒子数90%以上;

4.3.3粒径分布再现性和稳定性好;

4.3.4试验烟注入烟箱升烟速率:光电探测器(m值):0.015dBm-1 min-1≤Δm/Δt≤0.1dBm-1min-1

4.3.5产烟量和试验烟的稳定性:通过监视m和y的比值的稳定来保证试验烟的稳定;

4.3.6发烟控制方式:

4.3.6.1升烟模式:按预设的升烟速率逐步增加烟雾浓度,过程中闭环修正升烟速率;

4.3.6.2恒烟模式:升烟后保持烟浓度值至预设的水平后恒定浓度,恒定烟浓度波动率不大于±0.01dB/m

4.4响应阈值测量:

4.4.1测量方法:有光学方法测量;

4.4.2光学方法测量响应阈值:

4.4.2.1工作原理:用感光系数m值(单位为dB/m)表示探测器报警时刻的烟密度,通过光电探测器测量,即用感光系数m值(单位dB/m),计算公式为m =(10/d)lg(P0/P);

4.4.2.2光学测量长度:≥1m;

4.4.2.3发射器:光束波长为800nm~950nm;

4.4.2.4响应时间(T90):≤3s;

4.4.2.5测量范围:感光系数m为(0.002~2)dB/m;

4.4.2.6测量误差:(m*5%±0.02)dB/m;

4.4.2.7分辨率:0.001dB/m;

4.4.2.8每次测量前,测量仪器的读数与洁净空气中的读数(零点)相比较,测量误差≤0.02dB/m;

4.4.2.9光源:为进口高亮度LED光源;

4.4.2.10接受器:采用日本滨松硅光管。

2、光学方法测量装置

4.5高温试验:

4.5.1烟箱工作温度:常温~70℃;

4.5.2升温速率:<1℃;

4.5.3加热功率:1.5kw;

4.5.3温度均匀度:试验区截面上各区域偏差≤0.2℃;

4.5.4一键启动,报警自动识别,自动完成角度旋转、冷态阈值试验、加热、保温、高温阈值试验、记录、角度复位。可查看温度曲线、烟浓度曲线、升烟速率曲线;

4.6闪光装置:

4.6.1结构:为六面体立方体箱,4个不喝面的内侧侧衬有光洁的铝箔;

4.6.2荧光灯:每只荧光灯功率为 30 W,色温为 3200 K^-4200K,直径约为 380 mm。分别固定在4个闭合面内侧;

4.6.3。探测器装在正六面体顶面的中心部位 ,使光线能从上下及两侧照射到探测器上;

4.6.4灯管:先老化 100 h后使用,使用2000h后灯管应报废 ;

4.6.5外形尺寸:380*380*380mm。

4.7控制部分:

4.7.1由两部分组成:触摸屏和计算机控制部分;

4.7.2试验曲线:烟浓度曲线、升烟曲线;

4.7.3数据存取和记录:试验数据自动存储,每项最大10000条,可形成EXCEL报表;

4.7.4数据采集:由采集卡、温度模块、AD模块组成;

4.8整体结构:

4.8.1机箱材质:主体优质钢板,经高温静电烤漆;

4.8.2整体外形尺寸:长*宽*高为2600mm*780mm*1530mm;

4.8.3箱内材质:USU304#不锈钢,中间为10mm隔热棉;

4.8.4固定方式:设备自带脚轮(带刹车),烟箱整机可整体升降调节(150mm)

4.8.5电源:AC380V 三相五线制,总功率10kw。

4.9使用环境:

4.9.1适用环境温度:13℃~35℃;

4.9.2适用相对湿度:55%±20%

4.9.3地面要平旦、坚固;

4.9.4四周通风透气;

4.9.5防震动、防光照环境

3-1、外形结构示意图

3-2、外形结构示意图

4-1、试验界面(1)

4-2、试验界面(2)

4-3、试验界面(3)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报警器试验纲要


5.1.1 本标准规定的是型式试验,受试样品不少于18只,并在试验前进行编号,试验时先进行功能、电池故障报警、极性反接、声压、方位、一致性试验,其他试验宜按表1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
表1 试验程序
表1 试验程序
表1(续)
表1(续)
5.1.2 报警器在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预防昆虫措施满足4.9条要求;
c)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结构无松动。
5.1.3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35℃;
相对湿度  45%~75%;
气压      86kPa~106kPa。
5.1.4 如果某项试验要求报警器处于监视状态,则应按报警器制造厂规定的要求供电,除非试验方法中有指定说明,给报警器供电的电源参数应设置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范围内,并且试验期间为常数,每个参数的选择应为规定值,或指定范围的平均值。
5.1.5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应为±5%。
5.1.6 具有可变响应阈值的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时,应将报警器的响应阈值设在最大和最小极限值上分别进行试验;在火灾灵敏度试验时,应将报警器的响应阈值设在最大极限值上进行试验;在其余试验项目中,应将报警器的响应阈值设在最小极限值上进行试验。

5.2 响应阈值的测试


5.2.1 试验烟
试验烟利用液体石蜡气溶胶发生器产生的试验气溶胶,粒径为0.2µm~1.0µm的烟粒子数不应少于粒子总数的90%。
选用的试验烟须在所有需要测量响应阈值的试验中始终使用。
试验烟在粒径分布方面应有再现性和稳定性。
5.2.2 阈值检验烟箱
用于试验的阈值检验烟箱(以下简称烟箱)应满足GB 4715-1993中4.2.2条的规定。
5.2.3 测试方法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烟箱中,并按5.1.4条接通电源,调节烟箱,使报警器附近的气流速度为0.2 m/s±0.04 m/s(第5.14条气流试验除外),气流温度为23℃±5℃(第5.15条高温试验除外),报警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5min~20min后,按下述要求将烟注入烟箱中:
公式1
式中:
△m——m值增量,单位为分贝每米(dB/m);
△y——y值增量,无量纲;
△t——时间增量,单位为分钟(min)。
m值的定义见GB 4715-1993中4.2.4.1条。
y值的定义见GB 4715-1993中4.2.4.2条。
当报警器动作时,记下m值(光电感烟报警器)或y值(离子感烟报警器)。
烟浓度的测量应在报警器的附近进行。
每次试验前,烟箱和报警器内部都不应有烟存在。
烟箱中烟浓度的增加速率应相对稳定。
5.2.4 试验仪器
试验仪器应符合GB 4715-1993中4.2.4条的规定。

5.3 功能试验


5.3.1 目的
检验报警器的功能。
5.3.2 方法
5.3.2.1 将报警器安装在烟箱中(对互联式报警器按互联方式连接),并且按5.1.4条的要求连接电源,操作报警器的自检装置,观察报警器是否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5.3.2.2 待报警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后,按测量响应阈值方法开始增加气溶胶的浓度,观察报警器是否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对互联式报警器观察与其连接的所有报警器是否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5.3.2.3 在报警器报警以后,保持气溶胶的浓度在报警器能够报警的水平,60s后启动消音装置(有消音装置的报警器进行此试验),保持气溶胶的浓度直到报警器再次报警,记录消音周期。
如果报警器的报警消音周期可调,那么在报警器的最大消音周期上试验。
如果报警消音装置使用在互联式报警器上,上述试验要在最大负载的情况下完成(可用模拟负载代替)。当烟箱中的样品处于报警消音周期内,向与其相互连接的报警器中的任一只加入足够量的烟。检查所有报警器是否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5.3.2.4 对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和外部电源供电且配有内部备用电池的报警器,当电池被取走时,检查是否有明显警示。
5.3.2.5 检查报警器是否可与辅助设备(如远程显示器等)进行通讯,当报警器与这些设备通讯过程中出现断线、短路故障时是否影响报警器探测火灾的性能。
5.3.2.6 检查报警器的指示灯
5.3.3 要求
应满足4.1、4.2、4.4、4.5、4.6、4.7、4.8条的要求。
5.3.4 试验设备
烟箱。

5.4 电池故障报警试验


5.4.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对其内部电池的监视功能。
5.4.2 方法
用可调稳压电源给报警器供电,进行下述试验:
首先以额定电压供电,然后使电源电压以每分钟不大于0.1V的速率下降,观察报警器能否发出故障信号,并记录发出故障信号时的电压值(故障电压)。
5.4.3 要求
报警器应能发出故障信号。

5.5 极性反接试验


5.5.1 目的
检验电源极性反接是否对报警器造成损坏。
5.5.2 方法
5.5.2.1 对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将其外部供电电源线的极性反接,除非报警器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这种状态要保持2h。如果报警器使用时是互联式,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线也必须进行反接。
5.5.2.2 对于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包括备用电池),如报警器的结构允许,将电池与报警器上的电池连接端子之间互相反接,除非报警器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这种状态要保持2h。
5.5.2.3 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包括备用电池),以故障电压供电,观察报警器是否发出故障信号。
5.5.2.4 进行上述操作后,按照5.1.4条的要求重新连接报警器供电电源,并且按5.2条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对于试验后的响应阈值和初始的响应阈值,两者中大的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5.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必须在故障电压下发出故障信号。
5.5.4 试验设备
烟箱。

5.6 声压试验


5.6.1 目的
检验报警器满足声音输出要求的能力。
5.6.2 方法
5.6.2.1 在环境噪音低于65dB时进行声压试验。互联式报警器应在互联工作方式下测量一只报警器的声压级,可使用模拟负载。
5.6.2.2 对外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以故障电压供电,在距报警器3m远处,测量并记录报警器报警时的声压级。
5.6.2.3 对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以故障电压供电,在距报警器3m远处,测量并记录报警器报警时的声压级。
5.6.2.4 对外部电源供电且配有内部备用电池的报警器,按5.1.4条接通电源,此时在距报警器3m远处,测量并记录报警器报警时的声压级。然后断开主电源,以故障电压供电,在距报警器3 m远处,测量并记录报警器报警时的声压级。
5.6.3 要求
满足4.3条的要求。
5.6.4 试验设备
声级计。

5.7 音响器件检查试验


检验报警器在经过耐久试验后,音响器件能够正常工作的能力。
5.7.2 方法
按照5.1.4条的要求连接供电电源,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采用稳压电源供电,并将电压调整到电池额定电压。
使报警器在正常监视状态和报警状态之间转换50次,然后在报警状态下连续运行72h。
试验后,按5.6条的要求测量报警器的声压。
5.7.3 要求
满足4.3的要求。

5.8 电源试验


5.8.1 目的
检验报警器电源容量。
5.8.2 方法
5.8.2.1 对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及外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以50倍最大平均工作电流对报警器内的电池或电池组放电168h,然后分别将电池放入报警器,测量报警器的报警声压级。如果报警器未发出故障信号,则进一步放电,使报警器发出故障信号,观察并记录报警器是否在7d内每分钟至少发出故障信号一次,然后使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4min,观察并记录报警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5.8.2.2 对外部电源供电且有内部备用电池的报警器,断开外部电源,以备用电池供电72h,观察报警器是否发出故障信号,测量报警器的报警声压级。如果报警器未发出故障信号,则进一步放电,使报警器发出故障信号,观察并记录报警器是否至少在7d内每分钟至少发出故障信号一次,然后使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4min,观察并记录报警器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5.8.3 要求
满足4.3、4.10条的要求。

5.9 通电试验


5.9.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工作的稳定性。
5.9.2 方法
先按5.2条规定测量报警器的响应阈值。然后使其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运行45d。运行结束后,再按5.2条规定,在与运行前相同的测量方位上,测量报警器的响应阈值。
在两次测量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9.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9.4 试验设备
烟箱。

5.10 重复性试验


5.10.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呼应阈值的重复性。
5.10.2 方法
按5.2条规定,在报警器正常工作位置的任意一个方位上连续测量6次响应阈值,6个响应阈值中的最大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10.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0.4 试验设备
烟箱。

5.11 方位试验


5.11.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不同方位上的进烟性能,并确定报警器的“最有利”和“最不利”响应方位。
5.11.2 方法
按5.2条规定,在报警器的不同方位上测量8次响应阈值,每测完1次,报警器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45°。将报警器的最大和最小响应阈值的方位记录下来。在以后的试验中,这两个方位分别称为“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
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ymin或mmin表示。
5.11.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1.4 试验设备
烟箱。

5.12 一致性试验


5.12.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响应阈值的一致性。
5.12.2 方法
将18只报警器按1~18顺序编号,并依次按5.2条规定,在报警器的“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对具有可变响应阈值的报警器,应将报警器的响应阈值设在最大和最小极限值上分别进行试验。
18只报警器中,最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对具有可变响应阈值的报警器,当设在最大极限值上时,则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1或mmax1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1或mmin1表示。当设在最小极限值上时,则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2或mmax2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2或mmin2表示。
5.12.3 要求
5.12.3.1 对于固定响应阈值报警器
a)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b)最小响应阈值ymin应不小于0.2,mmin应不小于0.05dB/m;最大响应阈值ymax应不大于3.0,mmin应不大于2.0dB/m。
5.12.3.2 对于可变响应阈值报警器
a)响应阈值比ymax1:ymin1或mmax1:mmin1以及ymax2:ymin2或mmax2:mmin2均应不大于1.6;
b)最小响应阈值ymin1和ymin2均应不小于0.2,mmin1和mmin2均应不小于0.05 dB/m;最大响应阈值ymax1和ymax2均应不大于3.0,mmax1和mmax2均应不大于2.0 dB/m。
5.12.4 试验设备
烟箱。

5.13 电压波动试验


5.13.1 目的
检验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在额定工作电压波动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5.13.2 方法
将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分别使外部额定工作电压降低15%和升高10%或按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工作电压上、下限值测量响应阈值。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三者中最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13.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3.4 试验设备
烟箱。

5.14 气流试验


5.14.1 目的
检验报警器抗气流干扰的能力。
5.14.2 方法
5.14.2.1 响应性能检验
在报警器周围风速为0.2m/s±0.04m/s条件下,按5.2条规定,分别在报警器的“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分别用y0.2max和m0.2max或y0.2min和m0.2min表示(下标0.2表示风速为0.2m/s±0.04m/s)。
在报警器周围风速为1m/s±0.2m/s条件下,重作上述试验,响应阈值分别用y1.0max和m1.0max或y1.0min和m1.0min表示(下标1.0表示风速为1.0m/s±0.2m/s)。
5.14.2.2 误报检验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取“最有利”方位,安装在只含洁净空气的烟箱中,按5.1.4条接通电源,调节烟箱中气流速度,使之先为5m/s±0.5m/s,持续5min,然后,突然增大到10m/s±1m/s,持续2 s(光电感烟报警器不做误报检验)。
5.14.3 要求
a)响应阈值应满足:
公式2
或者
公式3

b)在误报检验时,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5.14.4 试验设备
烟箱。

5.15 高温试验


5.15.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适应性。
5.15.2 方法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取“最不利”方位安装在烟箱中,并按5.1.4条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烟箱中的初始温度为23℃±5℃。调节烟箱中的温度,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到50℃±2℃,并保持至少2h。然后按5.2条规定在此高温下测量响应阈值。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15.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5.4 试验设备
烟箱。

5.16 环境光线试验


5.16.1 目的
检验光电感烟报警器在环境光线作用下性能的稳定性。
5.16.2 方法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取“最不利”方位安装在烟箱中,并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先使闪光装置的每只灯依次按“通电(10 s)—断电(10 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10次。再使相对安装的每对灯依次重复同样过程。然后,使4只灯同时通电,持续时间至少1 min后,按5.2条规定测量报警器的响应阈值。
将报警器绕其垂直轴线任一方向旋转90°,重复上述试验过程。
将每次测量的报警器响应阈值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16.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4.10.4条的规定。

5.17 振动试验


5.17.1 目的
检验报警器经受振动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5.17.2 方法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振动台上,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10Hz的频率范围内,以0.981 m/s2的加速度幅值、1oct/min扫频速率,进行一次扫频循环,检查有无危险频率。如有危险频率,则使报警器分别在三个垂直的轴线的每个危险频率上进行加速度幅值为0.981m/s2、持续时间为90min±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如无危险频率,则分别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频率为150Hz、加速度幅值为0.981m/s2持续时间为90min±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然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17.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报警器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c)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振动台和夹具)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12.4条规定。

5.18 湿热试验


5.18.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湿热环境下使用的适应性。
5.18.2 方法
将两只报警器及其底座在温度为40℃±5℃的干燥箱中干燥24h后,立即移到湿热试验箱中,并将报警器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调节湿热试验箱,使报警器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条件下持续96 h后,将一只探测器取出,立即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
另一只报警器由湿热试验箱中取出后,在温度15℃~25℃、相对湿度小于70%的环境中放置72 h,然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
将测得的两只报警器的响应阈值与该两只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在湿热试验箱中,以及由一种环境过渡到另一种环境时,报警器表面均不应出现凝露现象。
5.18.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报警器不应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
c)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8.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湿热试验箱)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5.4条的规定。

5.19 冲击试验


5.19.1 目的
检验报警器经受非多次重复机械冲击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5.19.2 方法
将报警器和底座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冲击试验设备的木梁底面的中心位置上,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调整试验设备,使一个质量为1kg的圆柱形钢块从700mm高处沿导向装置垂直地跌落到木梁顶面中心部位,冲击面积为18cm2±10%,连续跌落5次。
试验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19.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报警器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脱落现象;
c)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1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第4.13.4条的规定。

5.20 碰撞试验


5.20.1 目的
检验报警器承受机械碰撞的适应性。
5.20.2 方法
将报警器和底座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的刚性水平安装板上,并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报警器在试验前应至少通电15min。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报警器,并对准使报警器最易遭受破坏的部位。然后,以1.5m/s±0.125m/s的锤头速度1.9J±0.1J的碰撞动能碰撞报警器。碰撞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报警器的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20.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报警器与底座之间、底座与安装板之间不应松动或产生位移;
c)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第4.14.4条的规定。

5.21 腐蚀试验


5.21.1 目的
检验报警器抗腐蚀的能力。
5.21.2 方法
试验时,将报警器和底座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固定在一个温度为40℃±2℃、SO2浓度25×10-6±5×10-6(体积比)、相对湿度90%~95%的试验箱中经受21d试验。
试验期间报警器不通电。装卸报警器时,其上应无凝露现象。
试验结束后,使报警器和底座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7d。
在报警器与连接导线连接完好的情况下,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21.3 要求
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1.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9.4条的规定。

5.22 绝缘电阻试验


5.22.1 目的
检验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的绝缘性能。
5.22.2 方法
将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及其底座安装在绝缘电阻试验设备的一块金属板上(电压地端),将报警器的所有接点相互短接,并在该短接处和金属板间施加500V±50V的直流电压,持续60s±5s后,测量绝缘电阻。接着,将报警器放置在温度为40℃±5℃的干燥箱中干燥6h后,再放置到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试验箱中,保持96h,接着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放置600+100min,立即按上述方法测量绝缘电阻。
5.22.3 要求
在两种条件下测得的报警器的绝缘电阻值应分别不小于100MΩ和1MΩ。
5.2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4.16.4条的规定。

5.23 耐压试验


5.23.1 目的
检验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的耐压性能。
5.23.2 方法
将报警器和底座在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湿热试验箱中放置24h,然后取出,再将报警器和底座安装在耐压试验设备的一块金属板上(电压地端),将报警器的所有接点相互短接,并按下述要求在短接处和金属板间施加试验电压:
a)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V时:
试验电压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从0V升到500V,保持60s±5s。
b)额定工作电压超过50V时:
试验电压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从0V升到1500 V,保持60s±5s。
5.23.3 要求
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生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5.2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5-1993中4.17.4条的规定。

5.24 低温试验


5.24.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适应性。
5.24.2 方法
将报警器放置到低温试验箱内,按5.1.4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条件下放置1h,然后以不大于0.5℃/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到—10℃±3℃,在此条件下稳定2h(报警器在试验箱中不应有结冰现象)。
低温稳定期结束后,取出报警器,关断电源,在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环境中恢复1h~2h,然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24.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4.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3.4条的规定。

5.25 静电放电试验


5.25.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对带电人员接触造成静电放电的抵抗性。
5.25.2 方法
将报警器放置到试验用接地板上,其距接地板边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in。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静电放电发生器的输出电压为8000V,将连接150pF贮能电容器和150 Ω电阻器的静电放电探头充电到8000V,经该150 Ω电阻器对报警器进行放电。每次充电后应立即将静电放电探头触及到报警器外壳的一个试验点上,无论是否发生电弧放电,务必使探头尖端与试验点切实接触。静电放电应在报警器外壳(底表面和侧面)的不同试验点共进行10次。
依次放电间隔时间至少1s。
试验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用ymin或mmin表示。
5.25.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16.4条的规定。

5.26 辐射电磁场试验


5.26.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辐射电磁场环境中工作的适应性。
5.26.2 方法
将报警器和底座置于绝缘试验台上,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报警器与电磁干扰测量仪天线分别置于发射天线两边1m处,调节1MHz~500MHz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测量仪的读数为10V/m,在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1MHz~500MHz的范围内以不大于0.005oct/s的速率缓慢变化,同时应转动报警器观察并记录报警器工作情况。如使用的天线有方向性,则应先使发射天线对准电磁干扰测量仪天线,调节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为10V/m,然后将天线的位置反转,对准报警器进行试验。在1MHz~500MHz频率范围内,应分别用天线的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进行试验。
试验应在屏蔽室内进行。
试验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26.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17.4条的规定。

5.27 电瞬变试验


5.27.1 目的
检验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在电瞬变产生的干扰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5.27.2 方法
试验时,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对非内部电池供电的报警器,对报警器的电源线施加1000V±10%、频率50kHz±20%的正负极性瞬变电压,每300ms施加瞬变脉冲15ms,试验时间为2min。
试验期间,监视报警器是否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试验后,按5.2条规定,在“最不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5.27.3 要求
a)试验期间,报警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响应阈值比ymax:ymin或mmax:mmin应不大于1.6;
5.2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1997中第4.18.4条的规定。

5.28 火灾灵敏度试验


5.28.1 目的
检验报警器在试验火条件下的响应性能及确定报警器对四种规定试验火的灵敏度。
5.28.2 方法
5.28.2.1 试验的进行
将4只报警器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燃烧试验室(见5.28.4)的顶棚表面上,按5.1.4条接通电源,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对于5.28.2.2 规定的每种试验火,在试验前,应使报警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保持15 min。并且试验室应通风换气,直至热电偶、光学密度计和离子烟浓度计分别指示出下列温度(T)、烟浓度的初始值为止:
T=23℃±5℃;
m<0.05dB/m;
y<0.05。
然后,按5.28.2.2规定的每种试验火的具体要求点火。点火后,试验人员应立即离开试验室,并要注意防止空气流动影响试验火。所有的门、窗或其他开口均应关闭。
试验期间应随时测量△T、m、y和燃料消耗量△G等火灾参数,并将报警器动作(确认灯亮)时的△T、m、y值记入表2中。
根据试验结果,将报警器灵敏度级别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m<0.5dB/m,y<1.5,△T<15℃;
Ⅱ级:m<1.0dB/m,y<3.0,△<30℃;
Ⅲ级:m<2.0dB/m,y<5.0,△T<60℃;
将Ⅰ、Ⅱ、Ⅲ三级灵敏度的数值用m、y和△T为坐标轴的三维坐标系表示,则由9个不同的限定值可确定3个长方体。
表2 报警器动作时的火灾参数记录表
表2 报警器动作时的火灾参数记录表
将报警器对某种试验火动作时的m、y、和△T等火灾参数规定为火灾报警坐标值,这些坐标值构成该坐标系中的火灾报警点,如果4只报警器的火灾报警点都位于最小长方体内,则报警器为Ⅰ级灵敏度。如果4只报警器的火灾报警点都位于中等长方体内,但不是所有的火灾报警点都落在最小长方体内,则报警器为Ⅱ级灵敏度。如果4只报警器的火灾报警点都位于最大长方体内,但不是所有火灾报警点都落在中等或最小长方体内,则报警器为Ⅲ级灵敏度,试验所得报警器的灵敏度级别用“√”号记载在表3相应的栏中。
如果4只报警器的火灾报警点位于最大长方体外,则该报警器不予分级,并应在表2的备注栏中记载。
5.28.2.2 试验火的组成
试验火的组成应符合GB 4715-1993中第4.22.2条的规定。
5.28.3 要求
4只报警器均应探测出4种试验火,其灵敏度级别应在Ⅰ、Ⅱ、Ⅲ级之中。
表3 报警器灵敏度级别
表3 报警器灵敏度级别
5.28.4 燃烧试验室和测量仪器
燃烧试验室和测量仪器应符合GB 4715-1993中第4.22.4条的规定。

4 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总则
4.2 重复性试验
4.3 方位试验
4.4 一致性试验
4.5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6 气流试验
4.7 环境光线试验
4.8 高温试验
4.9 低温(运行)试验
4.10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12 腐蚀试验
4.13 冲击试验
4.14 碰撞试验
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1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2 火灾灵敏度试验

4.1 总则


4.1.1 试验大气条件
除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各项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湿度:25%RH~75%RH;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2 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若试验方法要求探测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应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探测器的工作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
注:探测器的检测报告应注明试验期间探测器配接的控制和指示设备的型号、制造商等内容。
4.1.3 探测器安装
探测器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果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探测器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4.1.4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 16838要求。
4.1.5 响应阈值的测量
4.1.5.1 探测器响应阈值的测量应在标准烟箱(以下简称烟箱)中进行,烟箱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并满足方位、电压波动、气流、高潮、环境光线等试验的要求。
4.1.5.2 探测器按正常监视状态安装在烟箱中。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探测器的方位应为最不利方位,探测器周围的气流应为(0.2±0.04)m/s,气流温度应为(23±5)℃。
4.1.5.3 试验烟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1.5.4 试验前,烟箱和探测器内部不应有试验烟存在。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探测器应在监视状态下稳定工作15min。
4.1.5.5 试验烟应按下述烟速率要求注入烟箱:
——光电探测器为0.015dBm-1min-1≤Δm/Δt≤0.1dBm-1min-1
——离子探测器为0.05min-1≤Δy/Δt≤0.3min-1
注:m、y的计算公式和测量方法见附录A。
4.1.5.6 离子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为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烟浓度的y值,光电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为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烟浓度的m值(dBm-1)。
4.1.6 试验样品
试验前,制造商应提供下列试验样品:
a) 对于可拆卸式探测器,应提供20只探头和20只底座;
b) 对于不可拆卸探测器,应提供20只探测器。
4.1.7 试验前检查
4.1.7.1 探测器在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述要求:
a) 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 紧固部位无松动。
4.1.7.2 探测器在试验前应按第3章要求对试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验。
4.1.8 试验程序
探测器应按表1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一致性试验后,响应阈值最大的四只探测器按17号~20号顺序编号,其他探测器随机按1号~16号编号。
表1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

4.2 重复性试验


4.2.1 目的
检验单只探测器多次报警时响应阈值的一致性。
4.2.2 试验方法
4.2.2.1 按4.1.5 的要求在试样正常工作位置的任意一个方位上连续测量6 次响应阈值。
4.2.2.2 6个响应阈值中的最大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2.3 要求
4.2.3.1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2.3.2 最小响应阈值ymin不应小于0.2或mmin不应小于0.05dBm-1

4.3 方位试验


4.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不同方位上的进烟性能,并确定探测器响应的最有利和最不利方位。
4.3.2 试验方法
4.3.2.1 按4.1.5 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每测完1 次,试样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45°,共测量8 次。
4.3.2.2 记录试样最大响应阈值和最小响应阈值对应的方位。在以后的试验中,这两个方位分别称为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
4.3.2.3 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3.3 要求
4.3.3.1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 ∶mmin不应大于1.6 。
4.3.3.2 最小响应阈值y min不应小于0.2或mmin不应小于0.05dBm-1

4.4 一致性试验


4.4.1 目的
检验多只探测器响应阈值的一致性。
4.4.2 试验方法
4.4.2.1 按4.1.5的要求,依次测量20只试样的响应阈值。
4.4.2.2 计算出20只试样响应阈值的平均值,用yrep或mrep表示。
4.4.2.3 20 只试样中,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 min表示。
4.4.3 要求
4.4.3.1 ymax∶yrep或mmax∶mrep的比值不应大于1.33,yrep∶ymin或mrep∶mmin的比值不应大于1.5 。
4.4.3.2 最小响应阈值ymin不应小于0.2或mmin不应小于0.05dBm-1

4.5 电源参数波动试验


4.5.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电源参数波动条件下响应阈值的稳定性。
4.5.2 试验方法
4.5.2.1 供电电源为直流恒压的探测器
按制造商规定的供电参数上、下限值(如未规定,则上、下限参数分别为额定参数110 %和85%)给试样供电,按4.1.5 的要求分别测量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三者中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5.2.2 供电电源为脉动电压的探测器
将试样通过长度为1000m ,截面积为1.0mm2 的铜质双绞导线(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与配套的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试验装置,使控制和指示设备的输入电压分别为187V(50Hz)、242V(50Hz),按4.1.5的要求分别测量试样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三者中最大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5.3 要求
4.5.3.1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5.3.2 最小响应阈值ymin不应小于0.2或mmin不应小于0.05dBm-1

4.6 气流试验


4.6.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气流干扰的能力和在气流干扰条件下响应阈值的稳定性。
4.6.2 试验方法
4.6.2.1 响应性能试验
在试样周围气流速度为(0.2±0.04)m/s条件下,按4.1.5的要求,分别在试样的最不利和最有利方位上测量响应阈值,并分别用y(0.2)max(1)和y(0.2)max或m(0.2)max和m(0.2) min表示。在试样周围气流速度为(1.0±0.2)m/s条件下,重做上述试验,响应阈值分别用y(1.0)max(2)和y(1.0)min或m(1.0)max和m(1.0)min表示。
注1:下标0.2表示气流速度为(0.2±0.04)m/s 。
注2:下标1.0表示气流速度为(1.0±0.2)m/s 。
4.6.2.2 离子探测器误报检验
试样按4.1.3的要求安装,取最有利方位,安装在无试验烟的烟箱中,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调节烟箱中气流速度,使之为(5.0±0.5)m/s,持续5min~7min,观察试样工作状态;至少10min后,将气流速度增大到(10.0±1.0)m/s ,持续2 s~4s,观察试样工作状态。
4.6.3 要求
4.6.3.1 离子探测器
4.6.3.1.1 试样响应阈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0.625≤(y(0.2)max+y(0.2)min)/(y(1.0)max+y(1.0)min )≤1.6
4.6.3.1.2 试样在4.6.2.2规定的条件下均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6.3.2 光电探测器
4.6.3.2.1 试样响应阈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0.625≤(m(0.2)max+m(0.2)min)/(m(1.0)max+m(1.0)min)≤1.6

4.7 环境光线试验


4.7.1 目的
检验光电探测器抗环境光线干扰的能力。
4.7.2 试验方法
4.7.2.1 试样按4.1.3的要求并取最不利方位安装在烟箱中,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闪光装置按附录C的规定安装在烟箱内。
4.7.2.2 先使闪光装置的每只灯依次按“通电(10s)—断电(10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10次。再使相对安装的每对灯依次重复同样过程。然后,使4只灯同时通电,至少持续时间1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然后,在此条件下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4.7.2.3 将试样绕其垂直轴线在任一方向旋转90°,重复上述试验过程。
4.7.2.4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最大响应阈值用mmax表示,最小响应阈值用mmin表示。
4.7.3 要求
4.7.3.1 试样在闪光装置产生的环境光线作用下,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7.3.2 响应阈值的比值mmax∶mmin不应大于1.6。

4.8 高温试验


4.8.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4.8.2 试验方法
4.8.2.1 试样按4.1.3的要求安装,取最不利方位安装在烟箱中,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烟箱中的初始温度为(23±5)℃。调节烟箱中的温度,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使温度升到(55±2)℃,保持2h,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然后,在此高温下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4.8.2.2 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8.3 要求
4.8.3.1 升温和温度保持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8.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9 低温(运行)试验


4.9.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4.9.2 试验方法
4.9.2.1 将试样放置到低温试验箱内,按4.1.2条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保持1h,然后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将温度降到(—10±3)℃,在此条件下稳定16h,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9.2.2 低温环境结束后,关断控制和指示设备,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恢复到正常大气温度。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 以上。
4.9.2.3 按4.1.5 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并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9.3 要求
4.9.3.1 降温及温度保持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9.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0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10.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高相对湿度(无凝露)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10.2 试验方法
4.10.2.1 将试样在温度为(40±2)℃的试验箱中放置2h后,按4.1.2条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0.2.2 调节试验箱,使试样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的条件下持续工作4d,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10.2.3 恒定湿热环境后,将试样由试验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至少1h,然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4.10.2.4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0.3 要求
4.10.3.1 恒定湿热环境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0.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1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11.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使用环境中承受湿度长期影响的能力。
4.11.2 试验方法
4.11.2.1 将试样在温度为(40±5)℃的试验箱中放置2h后,调节试验箱,使试验箱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的条件下持续工作21d,湿热环境期间,试样不通电。
4.11.2.2 湿热环境结束后,将试样由湿热试验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至少1h, 然后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观察试样工作情况。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4.1.5 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4.11.2.3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1.3 要求
4.11.3.1 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后,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4.11.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1.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2 腐蚀试验


4.12.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腐蚀的能力。
4.12.2 试验方法
4.12.2.1 试样连接足够长的非镀锡铜导线,以保证腐蚀环境后可直接测量响应阈值;腐蚀环境期间试 样不通电。
4.12.2.2 将试样按4.1.3 的要求安装在温度为(25±2)℃、SO2浓度为(25±5)×10-6(体积比)、相对湿度为(93±3)%的试验箱内,保持21d。
4.12.2.3 腐蚀环境后,将试样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低于50%的试验箱内放置16h。
4.12.2.4 将试样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至少1h。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观察试样工作情况。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
4.12.2.5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2.3 要求
4.12.3.1 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后,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4.12.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3 冲击试验


4.1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经受非多次重复性冲击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4.13.2 试验方法
4.13.2.1 将试样按4.1.3条要求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为M(kg)的试样,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6ms的半正弦波脉冲,对试样的3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中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计18次。冲击期间以及冲击结束后的2min内,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13.2.2 冲击结束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然后按4.1.5 的要求测量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注:该项试验仅适用于质量不大于4.75 kg 的探测器。
4.13.3 要求
4.13.3.1 冲击期间及结束后2min 内,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3.3.2 冲击结束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4.13.3.3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 不应大于1.6。
4.1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4 碰撞试验


4.14.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承受机械碰撞的适应性。
4.14.2 试验方法
4.14.2.1 将试样按4.1.3的要求刚性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见附录E)的水平板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4.2.2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试样,并对准使试样最易遭受破坏的部位。然后,以(1.5±0.125)m/s的锤头速度、(1.9±0.1)J的碰撞动能碰撞试样。碰撞期间以及碰撞结束后的2min内,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14.2.3 碰撞结束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然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4.3 要求
4.14.3.1 碰撞期间及结束后2min内,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4.3.2 碰撞结束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4.14.3.3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5.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使用环境中承受振动的能力。
4.15.2 试验方法
4.15.2.1 将试样按4.1.3的要求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4.095m/s2的加速度幅值、1 倍频程/分钟的扫频速率,分别在试样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1 次扫频循环。振动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4.15.2.2 振动结束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然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5.3 要求
4.15.3.1 振动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5.3.2 振动结束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4.15.3.3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6.1 目的
检验探测器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4.16.2 试验方法
4.16.2.1 将试样按4.1.3的要求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试验期间,试样不通电。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9.810m/s2的加速度幅值、1倍频程/分钟的扫频速率,分别在试样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20次扫频循环。
4.16.2.2 振动结束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然后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若试样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6.3 要求
4.16.3.1 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后,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4.16.3.2 振动结束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4.16.3.3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6838的要求。

4.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7.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射频电磁场辐射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4.17.2 试验方法
4.17.2.1 将试样安放在不导电支座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4.17.2.2 按GB/T 17626.3—1998的要求,对试样施加以下条件的电磁干扰:
   ——频率范围为80MHz~1000MHz;
——电磁场场强为10V/m;
——幅度调制用1kHz 的正弦波对信号进行80%调制。
4.17.2.3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17.2.4 干扰环境结束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7.3 要求
4.17.3.1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17.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17626.3—1998的要求。

4.1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18.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来自射频发射机产生的电磁骚扰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4.18.2 试验方法
4.18.2.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4.18.2.2 按GB/T 17626.6—1998的要求,对试样施加以下条件的电磁干扰:
——频率范围为150kHz~100MHz;
——试验电压为140dBμV;
——幅度调制用1kHz的正弦波对信号进行80%调制。
4.18.2.3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18.2.4 干扰环境结束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8.3 要求
4.18.3.1 干扰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8.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8.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17626.6—1998的规定。

4.19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9.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对带静电人员、物体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4.19.2 试验方法
4.19.2.1 将试样放在距接地参考平面0.8m的支架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4.19.2.2 对绝缘体外壳的试样,实施空气放电;对导体外壳的试样,实施接触放电。
4.19.2.3 按GB/T 17626.2—1998的要求,对试样施加以下条件的电磁干扰:
——空气放电电压为8kV;
——接触放电电压为6kV;
——极性为正、负。
4.19.2.4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19.2.5 干扰环境结束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19.3 要求
4.19.3.1 干扰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19.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19.4 试验设
备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17626.2—1998的规定。

4.2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20.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的能力。
4.20.2 试验方法
4.20.2.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4.20.2.2 按GB/T 17626.4—1998的要求,对试样的外接连线施加以下条件的电磁干
   ——电压1×(1±0.1)kV;
——频率5×(1±0.2)kHz;
——极性正、负。
4.20.2.3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
4.20.2.4 干扰环境结束后,按4.1.5 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 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20.3 要求
4.20.3.1 干扰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20.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2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17626.4—1998的要求。

4.2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1.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对附近闪电或供电系统的电源切换及低电压网络、包括大容性负载切换等产生的电压瞬变(电浪涌)干扰的适应性。
4.21.2 试验方法
4.21.2.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保持15min
4.21.2.2 按GB/T 17626.5—1998的要求,对试样的外接连线按线-地的方式施加以下条件的电磁干扰:
——电压1×(1±0.1)kV;
——极性正、负:
——在正极性和负极性各施加5次。
4.21.2.3 干扰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状态。干扰结束后,按4.1.5的要求测量响应阈值。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试样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
4.21.3 要求
4.21.3.1 干扰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4.21.3.2 响应阈值的比值ymax∶ymin或mmax∶mmin不应大于1.6。
4.21.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17626.5—1998的要求。

4.22 火灾灵敏度试验


4.22.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模拟真实火灾条件下的响应性能。
4.22.2 试验方法
4.22.2.1 按附录F 要求将4只试样安装在燃烧试验室的顶棚表面上,按4.1.2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依据制造商的说明对试样进行安装和调试,对具有可变响应阈值的试样,应将其阈值设在最大极限值上。
4.22.2.2 对于附录G~J要求的每种试验火,在试验前,应使试样稳定工作15min,试验室内应通风  换气,直至热电偶、光学烟密度计和离子烟浓度计分别指示温度(23±5)℃、烟浓度m值小于0.02dB/m和y值0.05为止。
4.22.2.3 按附录G~J的要求对每分钟试验火进行点火。点火后,试验人员应立即离开试验室,并要注意防止空气流动影响试验火。所有门、窗或其他开口均应关闭。试验期间应随时测量ΔT、m、y等火灾参数。
4.22.3 要求
试样在每种试验火结束前均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